时间:2020-05-27 字号:[ 大 中 小 ]
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办事指南
一、建筑节能承诺制事项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填报要求 | 备注 |
1 | 建设工程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承诺书 | 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 | 见附表1 |
2 | 太原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表(公共建筑) |
1.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公章; 2.领取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报送至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 见附表2 |
3 | 太原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表(居住建筑) | 见附表3 | |
二、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登记事项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填报要求 | 备注 |
4 | 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登记表 | 领取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报送至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 见附表4 |
三、建筑节能设计变更事项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填报要求 | 备注 |
5 | 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表 | 1.建筑节能设计变更通知单(须明确变更前后的设计要求、计算公式及施工做法,并盖原设计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设计审核人员注册印章) | 见附表5 |
2.以公文的形式提交建筑节能设计变更申请书(明确节能设计变更的依据和理由,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 |||
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监督事项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填报要求 | 备注 |
6 |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监督通知书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以下报验资料送到太原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 见附表6 |
7 | 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自评(评估)表(公共建筑) | 见附表7 | |
8 | 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自评(评估)表(居住建筑) | 见附表8 | |
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公示事项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事项要求 | 备注 |
1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公示牌 | 施工现场、售楼处显著位置设置节能信息公示牌 | 见附表9 |
附件2:太原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表(公共建筑).docx
附件3:太原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基本情况表(居住建筑).docx
附表7: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自评(评估)表(公共建筑).docx
附表8:太原市建筑节能工程自评(评估)表(居住建筑).docx
公告〔2020〕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管理的通知》(晋建科函〔2016〕600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科字〔2019〕92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厅组织人员对2020年第二批申报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项目,在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节能保温和防火性能指标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审,其中57家企业申报的99项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符合推广条件,现予公布。请各市做好相关产品和技术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