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浏览次数: 1742 来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并住建函字〔2022〕27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住建局,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2〕335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核准的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不少于企业总量的5%进行核查;对2021年6月1日以来在我市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开展两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按照不少于项目总数的5%-10%进行抽查。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重点加大对以下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等)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和按照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工作的企业或已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但未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资质、人员等相关信息的企业;2021年以来,受到住建、人社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负有责任的企业。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住建局,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2〕3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号)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行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资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毕业证、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
4.注册人员注册证书;
5.非注册人员毕业证、职称证、结业证;
6.近3个月社保证明(人员社保缴纳明细、缴费发票)。
(二)建筑工程项目检查
在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1.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或其按要求应参加未参加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的企业承建的项目;
2.自2021年以来,参建单位和人员受到住建、人社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在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负有责任的项目;
3.2021年6月1日以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落实晋建办字〔2019〕155号、晋建质函〔2020〕1237号、晋建质字〔2020〕141号、晋建质字〔2022〕17号、晋建质字〔2022〕22号、晋建质字〔2022〕34号等文件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
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建立台账,并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市住建局321室)。
(二)审查资料阶段
2022年5月上旬至10月下旬开展执法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企业及项目,被抽检企业及抽检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我局将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对企业及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核实原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检查结论。
四、检查结果应用
本次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项目的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被检查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结论评定为合格;被抽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晋建办字〔2019〕155号、晋建质函〔2020〕1237号、晋建质字〔2020〕141号、晋建质字〔2022〕17号、晋建质字〔2022〕22号、晋建质字〔2022〕34号等文件要求,评定为合格。
对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整改期限定为一至三个月,期满前应报送整改资料重新核定结论。经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印证资料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为各类执法检查重点监管对象,对情节严重的上报省住建厅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被检查企业和项目要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各类从业人员、项目建设手续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企业要按照要求时限认真整改,整改到期后重新核定。
联系电话:0351-5625625
联系邮箱:50668298@qq.com
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3.自查报告模板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8日